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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经济论文_RCEP金融服务规则文本探析与中国

来源:新金融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9-24
文章目录

一、引言及文献综述

二、RCEP金融服务规则的形成脉络

(一)伴随着全球化和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部分RCEP成员国的金融服务贸易规模呈现一直扩大的趋势

(二)全球价值链背景下,国际经贸规则重心从传统议题向“WTO+”和“WTO-X”议题转变,对金融服务规则提出新要求

(三)中国与RCEP其他成员国尤其是与东盟十国持续构建的区域金融合作和政策协调机制,为金融服务规则的制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RCEP金融服务规则文本特征

(一)金融服务规则制定兼顾了各国金融开放差异等实践基础

(二)规则中保留各国维护国内金融稳定的一系列措施

(三)综合前期高标准经贸规则中金融服务条款的先进成分和文本格式

(四)从具体条款看,RCEP金融服务规则体现出高标准特征

四、对标RCEP金融服务规则的金融开放格局

(一)金融开放在寻求高标准经贸规则与保持金融稳定上取得平衡

(二)金融市场准入开放带来产品服务种类进一步扩围,为新金融服务条款的落地提供了坚实基础

(三)金融业负面清单机制按下“快进键”

(四)在信用评级、资金托管、支付清算等金融基础设施领域和行业自律组织给予外资国民待遇,并发放相应牌照

(五)金融监管合作渐成体系,为金融开放保驾护航

五、RCEP签署后中国金融服务开放策略

文章摘要:RCEP金融服务规则具有高标准性和包容性,代表了中国当前金融开放领域承诺的最高水平。高标准性体现在吸收前期经贸协定中的先进成分和自身的具体条款上,而包容性体现在兼顾区内各国金融发展差异以及维护自身金融稳定的例外措施和磋商机制上。对标发现,中国近年来在结合国情和维护金融稳定的基础上积极主动推进金融开放,并在金融市场准入开放、金融业开放的负面清单机制、金融基础设施和行业自律组织的国民待遇开放上取得阶段性成就,同时配套的金融监管体系与国际合作为开放奠定了基础。下一步需要从关注他国金融战略、提供针对性的新金融服务、力争吸收其他成员国金融机构加入国内自律组织、构建完善的金融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库、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以及争取早日加入CPTPP等方面,促进中国金融进一步开放。

文章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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