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
一、CAI规则与既有RTAs呈现相互交错的关系
二、欧盟对金融数据跨境流通持审慎态度
三、市场准入承诺超过中国既有的自主开放水平
四、金融安全及监管水平升级
五、结语
文章摘要:《中欧全面投资协定》(CAI)给中欧的金融服务投资带来了机遇,聚焦于数字金融领域,通过比对CAI与中欧和第三方经济体签订的协议(包括RCEP和CETA),分析CAI数字金融核心规则的变化与未来走向。研究认为,CAI具有的显著特征,一是承诺内容与既有RTAs呈现相互交错的关系;二是欧盟对金融数据跨境流通持审慎态度,而中国基于正面清单的方式对金融数据流通服务作出市场准入承诺;三是市场准入承诺超过中国既有的自主开放水平;四是设置较全面且详细的金融安全监管内容。CAI的承诺仍存在不少保留,未来中欧就金融贸易规则构建进程中,双方在完善数据监管维护个人隐私安全方面需要继续协商和取得共识;欧盟需要进一步提升对数据流通服务的开放水平,以及精确金融监管"审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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